我想..我踩到屎吧..


如果..所謂的好朋友..但每次講話一定吵架..那還算好朋友嗎?


還是好朋友只是我一廂情願的認知?


第一次想把東西摔壞..


溝通不良原來這麼痛苦...


你幫我..我一定欠你嗎?一定要記嗎?


幫助是有代價和條件的嗎?


既然那麼多人等著幫你做事..何必找我呢?


一定要唯唯諾諾像奴才一樣讓你支使...才算你的朋友嗎?


大家都人生父母養...有必要污辱別人嗎?


我累了..我討厭"人"...


PS.我是站在幫助別人的立場..我們幫助別人..不一定要記在心上..因為真心的付出是不會要求收回的..


只有那些假情假意才會向你要人情..如果受到幫助又被要求回人情..那真的是二次傷害..


但..受人恩惠..一定要記在心上..有機會一定要自己回報...這樣..才能不欠最難還的人情...畢竟..不用錢的最貴..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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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